本规则由本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权益保护法》及其他规定 . 请用户在hbm.sh.cn购买产品而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的,遵照本规则:
1、要求退换产品应事先做的准备
A 、通过电话 021-51069888
或电子邮件 hbm_sh@126.com的方式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,告知产品型号及退换货原因;
B 、保留完整退换产品的外包装、配件、说明书、保修卡、发票、发货清单等随产品附属物
2、在什么情况下用户可以选择退换产品
A 、如用户对所购产品不满意 , 自收到产品之日起 3 日内 ( 以签收日为准 ) 未投入使用的
B 、用户自收到产品之日起 7 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;
C 、在保修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的,本公司因无同型号规格产品,而用户又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、规格产品的。
D 、因网上参数输入错误 , 造成客户选型错误 . 本公司只负责退换货 . ,所有产品技术参数均以产品说明书
为标准。 |